成都青白江区引进人才补贴汇总 热讯
发布时间:2023-06-12 14:42:43 来源:本地宝

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产业英才计划”申报指南》

Part.1

支持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开展“产业英才计划”,每年遴选培养一批产业领军人才,按高端聚智类、产业引领类、产业创新类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支持。

Part.2

支持范围

(一)支持对象。“产业英才计划”申报对象包括高端聚智类人才、产业引领类人才、产业创新类人才。

(二)基本条件。“产业英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属于《青白江区“产业英才”目录》,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人才所在企业应是符合我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规上限上企业,工商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我区,且缴纳税收1年(含)以上。

2.人才在企业全职工作的,须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同,并在我区缴纳个税和社保,且须在我区正式工作1年(含)以上。

3.人才为我区企业柔性引进的,须与企业签订连续3年以上,每年不低于3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含技术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

4.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审核通过后,可适当放宽对人才所在企业的申报条件。

(三)选拔条件。产业引领类人才、产业创新类人才除应该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产业引领类人才。在我区企业全职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具有战略眼光、全局视野、管理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或潜力,以及社会责任感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2.产业创新类人才。人才需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的核心创新人才。

Part.3

支持标准

(一)资金支持。按项目分类资助,奖励资金分3年按4:3:3比例逐年拨付。

高端聚智类人才按其所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资助。符合相关条件但无上级资助经费的,通过“一事一议”进行认定。柔性引进人才可享受全职引进人才奖励资金的50%。

产业引领类人才给予每人1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申报1人。

产业创新类人才按A、B、C类入选者,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资助。

(二)人才推荐。对青白江区“产业英才”中符合有关条件的人才,优先推荐其申报中央和省、市人才计划。各用人单位可配套资助资金,各牵头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优先组织“青白江产业英才”入选者进行学习考察,定期举办论坛、沙龙等活动,支持和鼓励培养对象开展学术交流、技术交流、项目合作等。

(三)绿卡服务。青白江区“产业英才”入选人,可直接纳入“陆港人才绿卡”服务对象,享受政务绿色通道服务、免费停车、机场专车、免费体检等服务。

(四)人才公寓。对青白江区“产业英才”入选人,符合《青白江区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要求的,可直接纳入我区人才公寓保障范围,享受人才公寓购买优惠等政策。

(五)其他服务。对评选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纳入区领导联系服务范围,可参与专家人才国情研修、休假疗养等活动,提升人才荣誉感。

Part.4

申报时间

每年7月1日—7月31日集中申报。

Part.5

负责单位及电话

申报窗口:青白江区人才服务窗口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

联系方式:028—83618225

02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引育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奖励申报指南》

Part.1

支持内容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对新引育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等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的社会组织,给予最高3万元/人的经费支持。

Part.2

支持范围

(一)支持对象。对新引育取得中、高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登记证书或具有社会工作领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我区社会组织给予奖励支持。

(二)支持条件

1.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我区社会组织中新引进的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或具有社会工作领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社会组织必须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且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前该符合条件人员未在我区登记备案,且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本文件印发之后。

2.新培育高层次人才:我区社会组织新培育的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需为该社会组织申领当年新考取证书并登记备案人员。

Part.3

支持标准

对新引育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中级、高级证书或具有社工领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社会组织,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及购买社保后,按照社会工作师1万元/人、高级社会工作师3万元/人,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给予社会组织一次性经费支持。同时获得相关证书和学历的,按照就高原则享受补贴,不得双重享受。

Part.4

申报时间

每年7月1日—7月31日集中申报。

Part.5

负责单位及电话

申报窗口: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联系方式:028—68936164

03根据:《成都市青白江区“引才伯乐奖”申报指南》

Part.1

支持内容

设立“引才伯乐奖”,对我区企业每引育一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支持。

Part.2

支持范围

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注册地和主要纳税关系均在我区;

(二)企业引进培育的人才需属于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范围(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所包含具体人才类别,按照《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执行);

(三)引进培育人才全职在企业工作的,企业需与人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每年不低于9个月的正式劳动合同,且在我区缴纳社保和个税;

(四)企业柔性引进人才的,需与人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每年不低于3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含技术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合同需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

(五)企业引进培育的人才在技术攻关、市场开拓、营收增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Part.3

支持标准

(一)每新引进和培育1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并全职在我区工作的,分别给予用人企业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二)每新柔性引进1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用人企业25万元、10万元、5万元人才奖励支持。

Part.4

申报时间

每年7月1日—7月31日集中申报。

Part.5

负责单位及电话

申报窗口:青白江区人才服务窗口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

联系方式:028—83618225

温馨提示:

区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咨询电话:028-6960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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